连云港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办法
黄山法律咨询
2025-04-30
连云港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办法是专门针对该市范围内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的具体规定。该办法明确了责任认定的基本原则、认定标准以及程序要求,以确保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公正性和统一性。根据该办法,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核心原则是'公平合理,过错相抵',即在认定责任时应当综合考虑各方的过错行为及其对事故发生的影响程度,并根据各自过失程度来确定责任比例。在具体操作中,责任认定通常需要参考现场情况、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并结合专业技术鉴定的结果。对于特殊情况,如无过错驾驶员或被害人有重大过错等,都有专门的规定来处理。此外,该办法还对责任争议的解决途径作了详细规定,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法律依据:连云港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办法第五条:责任认定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合理、过错相抵。具体表现在:(一)根据过错程度;(二)因果关系明确;(三)举证责任明确。连云港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办法第六条:驾驶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主要责任:(一)酒后驾驶、醉驾;(二)超速行驶;(三)违反交通信号灯或者指示标线;(四)逆行、穿越路口等严重违法行为。连云港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办法第七条:行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主要责任:(一)盲目闯红灯、强行横渡;(二)在车道内停留或Walking;(三)故意阻挡机动车或者非法指挥交通。连云港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办法第八条:对于无过错的驾驶员或被害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轻甚至免除其承担的责任:(一)遇到突发事件;(二)遭受他人袭击;(三)被害人有重大过错。连云港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办法第九条:对于交通管理部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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